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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兹别克斯坦中国新疆机电产品展
展会名称:2011中国新疆(乌兹别克斯坦)机电产品展览会
展会时间:展览时间:2011年10月10--12日(周一至周三)
展会地点: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贸易展览中心
展会规模: 室内:100个国际标准摊位 室外:1000㎡
展览内容:建筑设备类、建筑装修类、筑路机械类、机电产品类、棉纺机械类、加工机械类、包装材料类、清洁能源类、化工类产品
展会批准机构: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
展会主办单位: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分会 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
承办单位: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 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展览部 新疆比克展览有限公司
合作主办单位: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工商会、塔什干市政府
四、收费标准 :1室内标准展位费:23000元/展位(3×3平方米) 2室外光地展位:800元/平方米(最少20平方米) 3布展费:2000元人民币/展位 4人员费:16000元/人(含食宿费、公杂费、零用费、城市交通费、机票费、乌国外交部、公安部收取境内落地签证及外交签证费、意外保险费 )
五、展位基本配置 : 1.每标准展位为3×3平方米,基本配置为地毯、楣板、洽谈桌一张、椅子二把、楣板一块,由大会统一制作。 2.室外展场每50平方米室外展场基本配置为阳伞一支、洽谈桌一张和椅子两把。 3.展位特装由企业自行安排(须报名时告知会务组)。
六、资金支持:
1.根据使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有关规定,参展单位(企业)展位费、人员国外生活费等将列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范围。
2.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规定,上年度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不享受资金支持。
七、参展要求1、招展截止日期2011年8月20日前。
2、参展企业需按要求务必填写参展企业申请表、参展展品申报表、参展单位楣板申请表、参展企业会刊登录表、参展人员申请表逐一填写清楚,2011年8月20日前加盖参展单位公章后传真或直接报送(表格见附件),并发送表格电子版文件(word)。
3、参展人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、组织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、护照原件、(此次出国参展人员,凡没有护照的,可在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护照,如需提供国外证明资料请于即日起来电索取。持公务护照者,须在有效内(有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)、派遣函2份 。为保证参展人员如期赴约,务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护照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护照照片四张(并在照片背面写清楚企业名称、参展人员全名)等相关材料送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,统一办理出国签证。
展会服务 1、展品运输由组团单位指定,各参展企业将展品于2011年8月25日前运至组委会指定外运库房集中。 2、统一办理参展企业境外邀请函(2人/每展位或每9㎡)。
联系人:汪东玲 18999111784
服务热线:0991-6529789
传真:0991-6529785 QQ:53388623
网站:www.xjzhanlan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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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- 1、自行查询签证信息
- 通过网站导航查看您所需要办理的签证信息
- 2、来电核对签证资料
- 与签证客服沟通,了解需要办理签证的最新信息,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、近期大使馆受理时间等
- 3、签证资料/签证费用/付款方式
- 按照约定的方式递交签证资料、签证费用,以及签证费用支付方式
- 4、使馆受理签证申请
- 收到签证资料后,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,并安排外勤人员在之后第一个使馆工作日前往大使馆递送签证申请
- 5、通知签证结果,返还护照
- 办理成功,在使馆领取护照后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签证申请人,按约定的方式将护照和发票返还给申请人
